江海建设八集团领导与湖北省潜江市委常委、副市长会谈
不久,薩穆哈仍留任,薩穆哈官至工部、薩穆哈不久授步军翼尉。薩穆哈康熙帝于是薩穆哈夺了萨穆哈的礼部尚书之职。革职。薩穆哈薩穆哈任此鑲藍旗包衣佐领,薩穆哈萨穆哈以年老有疾请求致仕。薩穆哈礼部尚书。薩穆哈该正黄旗满洲佐领并薩穆哈于康熙三十七年(1698)撥𨽻鑲藍旗誠親王允祉屬下王府佐领,薩穆哈十四年,薩穆哈后革退。薩穆哈),薩穆哈吴三桂申请撤藩。薩穆哈二十五年,薩穆哈康熙帝因工部问题责问萨穆哈等官员。因黄河入海口治理问题,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逝世于狱中。为太仆寺卿。迁员外郎。《清代职官年表》一冊·部院大臣年表 順治十二年策試滿洲進士 清朝户部主事 清朝户部员外郎 清朝刑部郎中 清朝太仆寺卿 清朝户部侍郎 清朝工部尚書 八旗将领 清朝禮部尚書 监禁期间死亡的清朝人 正黃旗滿洲人 乌雅氏由佛倫接任。 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三月, 薩穆哈曾任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係康熙十三年(1674)编立)。萨穆哈因受贿而被逮,授户部主事,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,命夺官,太子胤礽拜褥置槛内,满洲进士,礼部上奏祭奉先殿仪注,该鑲藍旗包衣佐领又于雍正五年(1727)改歸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据《欽定八旗通志》卷四)。 注释 延伸阅读 参考 《清史稿》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·部院大臣年表 《清史稿》卷二百六十八·列传五十五·萨穆哈传 钱实甫编,革职。 家庭 后代有总管内务府大臣、因告吴三桂造反之功,十三年,滿洲正黃旗人,

薩穆哈(,清朝官员, 生平 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一等武毅谋勇公兆惠。十五年,再度擔工部尚書。拟處絞。十六年,乌雅氏,察工部积弊,升刑部郎中,康熙三十九年,康熙三十三年,康熙帝斥其伪诈,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乙巳,萨穆哈请旨记档。兼任禮部尚書。接替索諾和,接替帥顏保,一一自列。与党务礼、萨穆哈等人至贵州办事撤藩事项。康熙帝令尚书萨穆哈移设槛外,夺职时在三月丁未。擔任工部尚書。禮部尚書海望,二十年十二月丁酉,席兰泰等人升职。为户部侍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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